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等规定,现对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等3处煤矿充填开采置换煤量及折算产能指标予以公示。
经乌海市能源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煤矿2023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50.46万吨可折算为产能指标15.14万吨/年;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2023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60.67万吨可折算为产能指标18.2万吨/年;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2023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20.64万吨可折算为产能指标6.19万吨/年。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以便核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何 颖,联系电话:0471—5221885,传真:0471—360593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