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能源科技字〔2024〕597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1号)转去,请按要求推动落实,一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盟市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并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审核推荐(驻区能源央企和区属国有企业本级项目可由集团公司直接报送)工作,并出具项目推荐函。
二、审核内容主要是把关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包括有无虚假内容)、承担单位科研诚信评价、方案可行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有无重大风险)等。推荐函内需注明“经审核,该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相关要件完备、方案可行,项目承担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请项目申报单位于10月8日16:00前按照文件要求通过国科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推送至自治区能源局或自治区科技厅。
四、选择自治区能源局作为推荐单位的申报单位,请在10月8日前将项目3套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和pdf扫描版报送我局,并附推荐单位推荐函。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赵雄翔,联系电话:0471-522182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