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的消除事故隐患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2020年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能源局部署开展“五个专项”检查。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重点检查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投入、承包托管、上级公司履职情况等7项内容,着力解决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以整治安全培训违规行为和强化职业准入为重点,检查全区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场所设施、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督促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教学,完善教学设施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三是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检查。落实全国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检查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合规性、性能指标和“六大系统”联网情况等,推动实现煤矿远程监管、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级响应。
四是煤矿建设生产秩序专项检查。彻底清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建设煤矿重点检查手续办理、工程管理、产能置换等内容;生产煤矿重点检查设计执行、超能力生产、违法转包、分包和违规验收擅自生产等内容。
五是露天煤矿及采空区项目环境治理专项检查。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落实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任务,重点检查露天煤矿和采空区项目粉尘治理、绿化回填等内容,强化矿区环境治理,打造矿区宜居环境。
“五个专项”检查贯彻全年,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企业自主开展自查自纠,各盟市煤矿监管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自治区能源局不定期抽查,确保“五个专项”查深、查细、查实,迈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年计划”第一步,彻底解决能源企业安全监管等各类突出问题。
(联系人:孙晶,联系电话:0471-6623037)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1-665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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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的消除事故隐患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2020年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能源局部署开展“五个专项”检查。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重点检查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投入、承包托管、上级公司履职情况等7项内容,着力解决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以整治安全培训违规行为和强化职业准入为重点,检查全区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场所设施、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督促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教学,完善教学设施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三是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检查。落实全国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检查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合规性、性能指标和“六大系统”联网情况等,推动实现煤矿远程监管、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级响应。
四是煤矿建设生产秩序专项检查。彻底清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建设煤矿重点检查手续办理、工程管理、产能置换等内容;生产煤矿重点检查设计执行、超能力生产、违法转包、分包和违规验收擅自生产等内容。
五是露天煤矿及采空区项目环境治理专项检查。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落实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任务,重点检查露天煤矿和采空区项目粉尘治理、绿化回填等内容,强化矿区环境治理,打造矿区宜居环境。
“五个专项”检查贯彻全年,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企业自主开展自查自纠,各盟市煤矿监管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自治区能源局不定期抽查,确保“五个专项”查深、查细、查实,迈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年计划”第一步,彻底解决能源企业安全监管等各类突出问题。
(联系人:孙晶,联系电话:0471-662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