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坚持最小必要、清单管理原则,全面修订完善信用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印发实施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数据清单》《行为清单》)。
据了解,在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过程中,国家能源局紧密结合自身的权责事项和能源信用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国家基础目录清单,坚决杜绝和防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行为标准认定和惩戒措施应用实施等领域的“信用泛化”现象。《数据清单》以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为基准,清晰界定信用信息所涉的信源单位、主体类别、信息类别、信息项和数据项名称、公开属性、共享范围等内容,并根据国家能源局法定职责,精简信源单位及相关信息项,确定信源单位及信息项。《行为清单》全面梳理电力安全、电力、煤炭、油气、其他等5个业务类别所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事项、行政处罚标准、政策法规依据,删除不属于信用激励行为事项的行政奖励信息,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范性文件,列举违法违规事项222项(法人149项、自然人73项),进一步明确“轻微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与行政处罚事项相对应的分类标准,使清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为指引,国家能源局归集共享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已超过65万条、涉及企业近13万家。依托信用信息,国家能源局正在持续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发布信用报告,预警信用风险,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并在电力安全和资质许可等领域率先试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工作。下一阶段,国家能源局将以两清单印发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为依法规范开展能源信用工作、全面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奠定更加扎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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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25 来源: 国家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坚持最小必要、清单管理原则,全面修订完善信用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印发实施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数据清单》《行为清单》)。
据了解,在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过程中,国家能源局紧密结合自身的权责事项和能源信用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国家基础目录清单,坚决杜绝和防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行为标准认定和惩戒措施应用实施等领域的“信用泛化”现象。《数据清单》以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为基准,清晰界定信用信息所涉的信源单位、主体类别、信息类别、信息项和数据项名称、公开属性、共享范围等内容,并根据国家能源局法定职责,精简信源单位及相关信息项,确定信源单位及信息项。《行为清单》全面梳理电力安全、电力、煤炭、油气、其他等5个业务类别所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事项、行政处罚标准、政策法规依据,删除不属于信用激励行为事项的行政奖励信息,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范性文件,列举违法违规事项222项(法人149项、自然人73项),进一步明确“轻微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与行政处罚事项相对应的分类标准,使清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为指引,国家能源局归集共享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已超过65万条、涉及企业近13万家。依托信用信息,国家能源局正在持续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发布信用报告,预警信用风险,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并在电力安全和资质许可等领域率先试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工作。下一阶段,国家能源局将以两清单印发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为依法规范开展能源信用工作、全面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奠定更加扎实的制度基础。